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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师大教工字〔2014〕4号 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4-10-22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4〕29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一支具有崇高职业理想、高尚职业道德和精湛业务能力教师队伍,决定今年9月在全校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承载着教书育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广大教师要铭记教书育人的使命,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核心价值观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教育事业成败,广大教师理应自觉学习、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广大教师要深刻理解基本含义,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思潮中坚定理想信念和价值信念。

三、认真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价值观与道德观是紧密关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精神支柱和基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核心价值观在教师职业中的具体体现。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师德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青年教师为重点,把核心价值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自觉地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思想行为。

四、紧密联系实际,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增强师德教育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核心价值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照检查自己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反思和整改在个别教师中存在的理想信仰模糊、职业道德淡化、言行失范的现象。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自觉抵制讥讽、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自觉抵制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自觉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师德师风,树立教育和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广泛开展学习先模人物和师德典型活动。各分工会要积极发现、培育、树立和宣传本单位的优秀教师和师德典型,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立足岗位、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教育引导,一手抓制度建设。各分工会要研究制定师德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师德教育活动与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考核、激励、奖惩、监督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七、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师德教育月活动,在单位党总支领导下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认真实施。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分工会要将师德教育月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于10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学校工会。

联系电话:4456255   电子邮箱:qsdgh413@163.com

 

 

 

       中国教育工会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