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首页 > 正文 工会援助

工会法律援助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6-08浏览次数:

    工会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建立了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工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早在20088月,全国总工会就制定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对工会法律援助形式、范围及受援对象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有: 
   
①普及法律知识;②提供法律咨询;③代写法律文书;④参与协商、调解;⑤仲裁、诉讼代理;⑥其他法律援助形式等。 
    
二、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 
    
①劳动争议案件;②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③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④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⑤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三、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
     
①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②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职工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