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分工会:
为贯彻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活动安排
(一)捐赠时间:6月1日至6月20日
(二)捐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三、捐款用途
捐款的主要部分上缴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其余部分注入“曲阜师范大学爱心基金”,用于特困师生的救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足额交纳“爱心一日捐”。今年在职教职工“爱心一日捐”额度已经计算出来并发给各个单位和分工会。在个人自愿基础上,要求在职教职工按照计算出来的“爱心一日捐”额度足额交纳。各个单位和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爱心一日捐”。
(三)足额交纳“爱心一日捐”是申请“爱心基金”的要件。自今年开始,只有当年足额缴纳“爱心一日捐”的教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当年的“爱心基金”。
学校办公室
校 工 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