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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6-06-06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分工会:

为贯彻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活动安排

(一)捐赠时间:6月1日至6月20日

(二)捐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三、捐款用途

捐款的主要部分上缴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其余部分注入“曲阜师范大学爱心基金”,用于特困师生的救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足额交纳“爱心一日捐”。今年在职教职工“爱心一日捐”额度已经计算出来并发给各个单位和分工会。在个人自愿基础上,要求在职教职工按照计算出来的“爱心一日捐”额度足额交纳。各个单位和分工会要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爱心一日捐”。

(三)额交纳“爱心一日捐”是申请“爱心基金”的要件。自今年开始,只有当年足额缴纳“爱心一日捐”的教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当年的“爱心基金”。

(四)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捐款接收,并填写捐款明细表(见附件),做好捐赠的公示工作。捐款结束后,各分工会集体(机关分工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将捐款交学校财务处,并将捐款明细表交校工会(日照小区交留学生会馆2107室),同时将名单电子稿发至qsdgh413@163.com

 

 

                                    学校办公室

                                    校  工  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