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分工会:
为贯彻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工会、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活动安排
(一)捐赠时间:5月13日至5月22日
(二)捐赠范围:全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
三、捐款用途
捐款的主要部分上缴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其余部分注入“曲阜师范大学爱心基金”,用于特困师生的救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捐赠动员工作。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捐款接收和填写捐款登记表(见附件),并做好捐赠的公示工作。捐款结束后,各分工会集体(机关分工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将捐款交学校财务处,将捐款明细表交校工会,日照校区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名单电子稿发至qsdgh413@163.com。
学校办公室
校 工 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