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8〕4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1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11号)精神,今年9至10月继续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做“四有”好老师。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同志5月2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组织学习师德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
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宣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规章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依法依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宣传劳动模范、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先进事迹
1.9月,请各分工会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做好宣传工作。校工会将协助宣传部做好劳动模范、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事迹宣传活动,摄影协会将做好劳动模范、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的形象拍摄工作。
2.教师节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将开展“寻找最美教师”活动(教师节当晚播出),山东教育电视台将播出“2018齐鲁最美教师”颁奖典礼,山东广播电视台将播出“我的好老师”系列专题节目。届时,请通知和组织广大教职工观看。
3.10月,校工会将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第四届《曲园师德讲坛》活动,宣传我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引导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做“四有”好老师。届时,请通知和组织青年教职工观看。
4.开展以师德为主题的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四)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1.通过各种形式看望慰问本单位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送上学校与单位的关怀与温暖。
2.协助人事处开展“荣休”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分工会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围绕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联系本单位教职工思想、工作实际,制定师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特色,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实。
(二)活动总结。各分工会要将本次师德建设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活动内容、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于9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校工会。
联系电话:0537-4456255
电子邮箱:qsdgh413@163.com
联 系 人:孙衍
校工会(妇委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