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曲阜师范大学第十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19年春召开。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分工会组织代表深入听取教职工意见,按照《曲阜师范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条例》(曲师大校字[2016]25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二、代表要严肃认真地履行提案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主动带头提交质量较高的提案。
三、代表在拟定提案草案前应做到:1.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群众性、科学性、可行性;2.应查阅十届四次会议征集的提案,原则上不提交重复提案。
四、提案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内容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在教学、科研、人事、民生、民主管理、改革发展、校园规划、依法治校等方面涉及学校发展全局和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 提案题目,即要解决什么问题;
2. 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六、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每件提案必须是一人提议、两人及其两人以上附议,并写明提案人及其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
七、提案格式必须是一事一案,表达清楚,符合规范。
八、通过工会主页的提案系统提交提案。网上提案征集操作说明见附件1。
九、集中征集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请各位代表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提案提交和附议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