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协会:
为表彰教职协会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方面做出的成绩,鼓励教职工协会继续开展广大教职工喜爱的活动,经研究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8年“优秀教职工协会”、“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评选范围:在我校工会注册审批的且开展活动两年以上的教工协会及组织机构成员。
2.评选名额:评选优秀教职工协会6个。每个协会可推荐1名组织机构成员获评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称号。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教职工协会”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教职工社团(协会)组织管理条例》, 履行协会章程;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制度完善。
2.每年开展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果,支撑材料详实。
3.积极发展会员,建立了会员微信群,建立了队伍并有标识符。
4.每年至少主办一次教职工活动或赛事,主题新颖、内容健康,教职工参与率高。
5.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教职工技能培训,组织有序,活动效果好。
6.主动承办校工会委托的全校性重大赛事,影响力大,成效显著。
7.代表学校参加高校片区、省市级以上的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二)“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协会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协会健康发展。
2.关心支持协会建设,发挥了沟通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活动,为本协会的建设发展做出突出成绩。
3.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认真为协会或会员服务,积极进取,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好评。
4.热爱协会工作,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
三、申报评选要求
1. 自愿申报。请下载填写《优秀教职工协会申报表》(见附件)和《优秀教职工协会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申报优秀教职工协会,在提交电子版申请表同时,还需要提交活动事迹材料或ppt(附活动照片)。
2. 请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曲阜校区发送至qsdgh413@163.com。联系人:孙衍,联系电话:4456255。
3.校工会将成立评审小组,审阅材料,听取介绍,评选出优秀教职工协会。届时请用ppt汇报活动事迹,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校工会(妇委会)
2018年12月3日